【中時健康 楊格非/台北報導】 2009.04.29
  號稱什麼都能賣的格子商店,卻與衛生法規格格不入!台北市衛生局最近稽查6家格子商店,結果發現了22件違規化妝品,違規項目以標示不全為主,有些甚至沒有任何的中文標示,幾乎都是私下從國外攜帶回台,儘管便宜,但民眾購買後,如出現問題,可能求助無門。

  經濟不景氣,不少人失業之後,選擇了創業,最近一兩年,租箱寄賣的行銷方式大受歡迎,這就是網友口中的格子商店,不過,衛生局調查卻發現,格子商店中部分品項來路不明,且違反相關規定。

 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98年1月特別執行「格子商店化粧品專案」稽查,抽樣檢查市內6家格子商店,發現標示違規之化粧品22件,違規情節包括標示不全、未標示來源出處,甚至完全無中文標示,萬一消費者使用後真發生問題,可能只好自認倒楣。

  查獲22件違規化粧品都已罰鍰處分。不符規定產品中以「標示不全」者最多,有19件,占了八成六,其中3件涉及了「標示不全」與「誇大療效」。

  在違規場所方面,屬台北市業者及個人賣家販售的,有14件占了六成四,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依法處分,其餘屬外縣市有8件,已移請當地衛生機關依權責辦理。

 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化粧品外盒包裝及容器均需顯著標示「產品名稱」,而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時,應標示「製造廠名稱、地址 (國產者)」、「進口商名稱、地址 (輸入者)」。

  另外,「內容物淨重或容量」、「用途」、「用法」、「批號或出廠日期」、「全成分」、「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 (經指定公告者)」、「許可證字號 (含藥化粧品者)」等字樣,都需印製在外盒包裝,若無外盒包裝者,則應標示於容器上。

  稽查專案發現,這22件違規產品中,有高達15件產品是來自個人賣家自行承租格子販售,其所販售的化粧品,大多數是賣家自行從國外攜入,完全沒有中文標示說明,或未標示來源廠商名稱、地址。

  由於格子商店的經營模式成本低,且多樣化,以致管理困難,消費者應多加注意的消費安全及權益,購買化粧品時要格外小心,應慎選來源清楚、標示完整的產品。

  衛生局建議,消費者應該遵守「二不一要」原則,「不購買來源不明產品、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」,如有疑問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。  化妝品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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